【6.23】法眼看天下直播--保姆偷子案
1992年6月10日,朱晓娟年仅一岁的儿子盼盼,被家中保姆何小平抱走。此后三年,朱晓娟夫妇辗转寻子,在河南省兰考县警方的一次解救拐卖儿童行动中,一名外形与盼盼相似的男童引发朱晓娟注意。为确定男童身份,朱晓娟夫妇通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被解救男童与朱晓娟夫妇“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2018年1月,何小平主动现身,并提出愿意送回带在身边的盼盼。后经过重庆警方的亲子鉴定,刘金心与朱晓娟是母子关系,朱晓娟从兰考警方解救行动中抱回养了26年的“儿子”,与其“亲权关系不成立”。2018年9月,朱晓娟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诉河南省高院侵权,请求法院判令河南省高院赔偿她因侵权行为而给她造成的损失195万元,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为什么不能追究何小平的刑事责任?
重庆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新闻称,2018年何小平投案自首时已过刑法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
对于何小平是否超过追诉时效问题,目前两种意见:第一是已过追诉时效。何小平拐骗行为发生在新刑法施行前,但新刑法对于拐骗儿童罪的量刑较79刑法对拐卖人口罪的量刑轻,应当适用拐骗儿童罪的规定;79刑法中对于逃避侦查、审判不受追溯期限限制的条件之一为“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对犯罪嫌疑人较为有利,应该适用这一规定。朱晓娟之子被拐骗后犯罪嫌疑人长期不明,显然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应当认为按照法定最高刑为5年的标准已过10年的追溯期限。第二种意见是并未超过追诉时效。拐骗儿童罪属于常见继续犯,根据1979年《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拐骗之日幼儿仅有一岁,则继续状态应当计算至男童年满14岁之日,即1992年后的第13年——2005年。何小平拐骗儿童罪一案应当适用1997年《刑法》,因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何小平应当被追诉。此外,1997年,何小平继续抚养朱晓娟之子的行为,仍然构成犯罪,可以适用1997年《刑法》。
网上看到朱晓娟已经签署了“免责书”,本人也不想追究何小平的刑事责任。此举也是基于刘金心的要求,毕竟何小平是养大的人。
本案的法院管辖和诉讼时效问题。
第一管辖问题,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河南省高院是侵权行为发生地内级别最高的法院,如果在河南立案,涉及到回避情形,如以侵权行为发生地提起诉讼,则需要最高法指定管辖。而错养的后果发生在重庆,以重庆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起诉,也符合民诉法规定。
第二诉讼时效问题,1986年民法通则和2017年民法总则关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一致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河南省高院的亲子关系鉴定是在1996年1月15日出具,显然已经过了20年最长诉讼时效。但是,鉴于本案跨度的特殊性,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延长的规定,另外诉讼时效不属于法院主动审查范围,被告河南省高院在答辩状中也未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因此本案诉讼时效也没有问题。
本案的焦点是侵权责任的构成以及赔偿数额的认定。
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归责以过错责任为原则,过错责任的构成要件为:有加害行为的发生、有损害结果的发生、加害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本案被告如果因为技术原因导致鉴定错误,很难认定为主观有过错。如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从报道中看,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原告主张100万,而被告主张10万元。因为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数额并无明确规定,法院可酌情确定。对于另外195万元原告主张的是错养多年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这个数字按照什么标准支持,也是有争议的,目前双方对于数额差距也较大。
对于为何河南省高院会接受亲子鉴定,有人表示疑惑,因为现在的司法鉴定都是委托独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做,法院内部并不接受任何鉴定。其实在上世纪90年代公检法等机关都有自己的鉴定机构,而且鉴定还有上下级之分。直到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将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收归司法行政部门,并规定侦查机关根据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等,司法鉴定才逐步规范。
看到网上报道:朱晓娟之所以要告河南省高院,一是可以让河南省高院对当年的错误鉴定负责,二是作为案件重要书证,律师将可以看到河南省高院的内部调查报告,了解当年的鉴定过程。朱晓娟希望通过起诉,也告诉刘金心,应该“走出来,站出来”,而不是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她说,“起码,不要老把自己当作受害者,然后沉沦。”
无论多少赔偿,都无法让时间逆转,朱晓娟和刘金心母子亲情恢复还需要时间。还有那个被错养的孩子,他与朱晓娟之间的关系如何确定,以后的家庭会不会出现财产、遗产之争。祝愿他们能早日走出阴影好好生活!
最后送上本期节目主持人刘玲选取的歌曲
本文图片部分来自于网络,节目录音与内容稍有不同。